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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透露:三类社会组织有望“不挂靠”登记
发布时间:2011-05-25      点击次数:3037

民政部透露:三类社会组织有望“不挂靠”登记

2011年05月25日08:50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5月25日电 (记者常红)近日,一项关于“免费午餐”的民间慈善活动,让西部地区的贫困孩子们在小学吃上了免费午餐。活动开展两月已募集近千万元,此举在引起全社会对民间慈善高度关注的同时,也引发了对民间公募合法性的质疑。

  对于“免费午餐”公募遇到的尴尬,近日民政部透露,将加大社会组织登记范围,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三类社会组织有望直接登记,不用再找政府部门去“挂靠”登记。

  据了解,根据现行规定,社会组织需要找到业务主管单位才能登记注册,很多组织因找不到政府部门或是具有政府背景的机构挂靠而无法登记。今年初北京市民政局规定,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和社会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无需再找主管单位,可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解决“找业务主管单位难”的问题。

  “民政部将借鉴和推广北京经验,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登记的范围,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三类社会组织今后将有望直接登记,不用受限于现在的双重管理体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说,“对于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的问题,民政部向中央专门提出了建议,目前建议已经被中央采纳,中央已经制定了建立新型体制的目标。”

  此前,面对公众对“免费午餐”公募的合法性的质疑,该项目当事人邓飞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免费午餐”挂靠的是中国福基会免费午餐基金,有合法公募资格。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告诉记者,民间慈善挂靠在基金上,是完全合法的。“免费午餐”项目成立一个多月后,已经成为社会福利基金会一支新的独立的基金。今后其他的民间慈善可完全独立申请自己的基金组织。

  据了解,民政部目前已完成了3个法律法规的修订起草,有待国务院法制办进行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按照草案,对于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的社会组织,民政部门将有望承担其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

  新闻背景:民间组织“找婆婆”

  据悉,国务院于1989年颁布了第一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进行过修订,其中规定民间组织必须挂靠主管单位,然后才能登记注册,这被民间组织戏称为“找婆婆”。目前,全国民间组织数量已是1989年的近百倍,但多数没能登记,而进行工商登记也不享受税收优惠。

  各种公益基金会面临的境况大同小异。据悉,李连杰的“壹基金”是挂靠在中华慈善总会旗下的,为获批文历时不短。此前,大的慈善基金都得找“婆家”,苦等批文,普通公益组织的注册难度更是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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