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合作社
 
  合作社新闻
  国内合作社介绍
  国内合作社法规
  国外合作社介绍
  国外合作社法规
     北京平谷区一个真正的合作社--郭书田
发布时间:2009-04-28      点击次数:5894

 

北京平谷区一个真正的合作社

郭书田

200947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图片展览会开幕仪式上,平谷联众通达生猪产销专业合作社的杜相稳同志送给我有关这个合作社的材料,读后颇感欣慰,看到一个办得好的真正的合作社,实属难得。
中国农村的合作经济起步较早,而走了很长的的弯路,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突破了长达20年之久的人民公社体制,创建了家庭承包经营制,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农业持续高速发展,结束了农产品供给长期短缺的局面。在这个重大转折中,合作经济未能相应地发展起来,原因是农民组织起来的供销合作社与信用合作社,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变了型,走了样,异化成为商业性经营与金融组织。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利于促进合作社经济的健康发展。
是否是真正的合作社,不是看它怎么说,而是要看它是怎么做的。现在有些公司性的机构,也打着合作制的旗号,实际是假合作社。鉴别真假合作社的标准有以下五条:
一是宗旨。合作社以为社员服务为宗旨,而不是以盈利为目标,而公司是以利润最大化为宗旨。
二是服务。合作社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即使是有偿服务,也是低偿的,而公司的“服务”是以赚钱为目的。
三是分配。合作社兴办为社员服务的经营实体获得的利润,要对社员实行二次分配,而公司不实行利润返还。
四是管理。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重大问题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定。管理人员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而公司由代表股东利益的董事会决定一切。
五是风险。合作社利用自己积累的资金,为社员提供防范自然与市场风险的支撑,使社员规避风险,免除后顾之忧,而公司只对股东负责。
这五条是由合作社的性质决定的,在西方国家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实践证明,这是合作社具有生命力的基本原因,这也是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使分散的小农经济走向社会化大生产的唯一选择。
根据这五条标准,对照联众通达生猪产销专业合作社和我对这个合作社的调研,可以判定基本符合合作社的性质,是一个真正的合作社,体现了合作社的“组织的群众性、管理的民主性、经营的灵活性”即“三性”的原则。
一、这个合作社拥有122户社员,分布在平谷全区16个乡镇中的14个乡镇,商品猪生产能力达到22万头,占全区的60%,是一个大型养猪合作社,形成合作社养猪占主导地位的格局。把增加农民收入与确保食品安全作为合作社的两项目标,完全符合国家的政策和合作社的任务。在合作社内部有较为健全的民主管理制度与治理机构。
二、这个合作社投资100万元,建起一座私聊配送中心,生产预混饲料与浓缩饲料,不仅能够有效地保证了质量,避免商家掺假,使社员放心;而且价格比市场便宜,每吨减少支出600-1000元,全年可使社员降低成本140多万元,增强了与饲料商的竞争能力。
三、这个合作社将为社员提供有效的生猪防疫,打破兽药商的垄断,既能保证兽药的质量,又能降低成本,并促使兽药商改善经营服务。
四、这个合作社为避免社员因疫病造成重大损失,建立了保险基金制度,2008年为社员挽回损失90多万元。
五、这个合作社设置股权,每股1000元,均为养殖户社员,不设社会股。养猪大户不低于一股,大型养猪场以每100头计,最多不超过20股,防止一股独大。年终盈利的分红,80%按交易额分红,20%按股金分红。如饲料配送中心2007年盈利36万元,一次让利28万元,二次分红8万元。
六、这个合作社高度重视对养猪户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现代农业意识和管理与技术水平。为社员提供及时的有关政策、疫情以及饲料与生猪价格的信息,避免损失。
七、这个合作社将实行统一销售,与大屠宰场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挤掉猪贩的活动空间,在条件成熟时,iji建立屠宰厂或参股大型屠宰厂,建起能够缓解市场波动的储备调节机制。
八、这个合作社准备建立一座年产10万吨生物有机肥料厂,既能提高养猪的收益,又能为生产有机农产品提供优质肥料。
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具有更强额竞争力与防范风险的能力,需要解决好以下问题:
第一、建种猪场,利用国家的补贴,加强良种选育和提纯复壮,防止品种混杂与退化。
第二、进一步改善饲料管理,减低陈本,特别是降低肉料比,提高效益。
第三、重视市场分析与预测,防范市场风险。
第四、利用粪便建立沼气池,发展生物质能源,为农民提供清洁的生活能源。
第五、在自愿原则下,适当调整布局,建立养殖小区,规范标准化猪舍建设。实现人畜分离,改善生活环境。
第六、由于分户饲养,防疫任务十分艰巨,需要建立和健全规范的防疫措施。
第七、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专业合作社可以兴办信用合作,为社员提供资金服务。
当前,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公司作为龙头企业必须通过合作组织与农户建立联合体,否则,往往是由农民以廉价的劳动力和廉价的土地,诶公司提供廉价原料,使农民处于被剥削状态,这种公司+农户的形式是不可取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社与公司的竞争,往往处于不理局面,为此需要政府在财政、信贷、税收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扶持。
希望联众通达生猪产销专业合作社加大研发力度,在良种覆盖率、仔猪成活率以及环境清洁率等十个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
(此文作者为原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合作组织著名专家)

版权所有: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20号吉利家园3号楼805室 邮编:100029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一号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图书馆206室 邮编:100085
京ICP备0600896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13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