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改革三十年农民仍在“单打独斗”
发布时间: 2009-4-14 7:46:09
陈锡文,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历程中,陈锡文参加了中共中央关于农村问题十个1号文件的制定、起草工作,也是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问题决定的主要起草人之一,是国际国内公认的中国农村政策问题最权威的专家。
11月6日,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首场报告会上,他在两个多小时的脱稿演讲中,清晰而全面地阐释了中国农村政策制定的背景、由来和最新变化,解读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问题的决定。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6日在北大发表题为“农村形势与农村政策”的报告,在回顾中国农村改革30年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同时,他指出,尽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搞了快三十年了,农民仍然在“单打独斗”。
农民要面临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双重风险,“让弱小的农户去面临这双重风险”很难承担,因此应该发展专业的农民合作组织,这一点“我们还刚刚起步”。他认为中国农民需要外向型、经营型的组织,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内向型管理型的组织,而“我们现在还不具备这样的组织”,因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搞了快三十年了,农民仍然在“单打独斗”。
陈锡文认为,农民需要社会化的服务,农产品市场体系还不够完善,“一个农民想知道今年种什么,他总是看左邻右舍,这就往往变成市场同步震荡。”
“现有资源过日子不够”
陈锡文指出,随着我国耕地面积的减少,资源短缺而引起国际供求关系的变化,会造成国家粮食安全问题,“现有资源过日子不够了。”他指出,在过去的11年中,我国耕地的总面积已经减少了1.25亿亩,超过了一个河南省的耕地面积,而河南省的耕地面积占中国的1/10。而作为大豆故乡,我国目前大豆年产量为1300万吨,但需求为4500万吨,“我们消费的大豆2/3都来自进口”,陈锡文不无忧虑地表示,“这会带来什么结果?国际市场的定价已经左右国内市场价格。”
农村改革亮点在长久不变
而对于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问题的决定,陈锡文指出,亮点在于“长久不变”,而此前被媒体多次提到的“流转”事实上只是再次重申而已。
他介绍说,“1984年1号文件,讲延长土地承包期,也讲鼓励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1993年11号文件,讲土地承包15年到期后再延长到30年,也讲允许农民依法、自愿、有偿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那里面有整整一节12个条款是讲怎样依法、自愿、有偿地流转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而他认为,现在应该认真考虑的是怎么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做到长久不变,这需要做好两件事:首先是要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你家几块地,都在什么位置,这才能这一代人、下一代人都知道”;第二件事要加强农民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你要提供平台,让他知道土地流转给谁。”
农业现代化不等于“美国化”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对此,陈锡文认为这句话含有非常深刻的含义,这和中国人多地少是密切相关的。因此在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同时,必须要让一些人离开土地,但这必须依靠经济发展,让人口自然流动。
他把全球农业国家分为两类,传统农业国家如中国,人多地少,这一类国家农业现代化要尽量采用替代土地资源的策略,即提高土地单产;而另一类是新大陆国家如美国,人少地多,这一类国家发展农业要选择替代劳动力资源的策略。
而对于现在很多人常常把农业现代化等同于“美国化”,他认为“这很难做得到”。“美国一个家庭种2万亩地,一个乡有两三户人就行了,这对于中国人来说根本不能想象。”而就单位面积产量来看,“大规模并不比小规模有优势”,因此靠美国式的大规模生产是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但提高单产并不一定,而且,“规模大的风险大”。
征地范围被扩大了
对于受到普遍关注的征地问题,陈锡文强调,应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但对于公益性用地的界定,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
他介绍说,在美国,公益性用地是作为社会常识来被确认的,而在中国,“公益性”存在很多模糊地带,这就使得征地范围被扩大了。“对土地的利用,现代国家从来都是用途管制超越所有权。”
“中国的征地制度改革细节正在抓紧制定,但是涉及面很广,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陈锡文指出。(元平)
文章出处:新浪财经